- 2023湖南岳阳平江县乡镇事业站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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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0:31:3680
为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鼓励广大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就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平江县乡镇事业站所人才招聘,公开招聘10名乡村振兴专干。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乡镇事业站所岗位10人,全部使用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平江县乡镇事业站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人员;
7.我县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在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今日平江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2023年平江县乡镇事业站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件材料:标准电子证件照、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所在支部的党员证明等彩色扫描件,以“XXX-应聘-乡村振兴专干”命名打包压缩,发至邮箱pjxrcb@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附件以及网上报名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生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咨询0730-6881778。
(3)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请密切关注邮件回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二)考试
乡镇事业站所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结构化)。笔试、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乡镇事业站所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需满足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
乡镇事业站所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再相同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后研究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等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对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招聘纪律
招聘考试由平江县委组织部、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由平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0730—6881778 (平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730—6283721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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